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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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电话传真:2167133)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负责人事工作的综合调研;
    负责人事政策法规的宣传,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负责人事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各股室、中心起草文件的审核;
    负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室、局务会和全局综合性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信息综合、秘书、档案、机要保密、接待、保卫工作;
    负责信访工作,组织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
    负责全局财务的管理工作;
    管理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工作。

二、流动调配与综合规划股   ( 联系电话:2167129)

    负责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原则、办法和措施,编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承办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领导工作小组交办的事项;
    承办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的安置和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
    负责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工作;
    负责拟定人事与人才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宏观计划;
    负责人才资源规划、预测工作;
    负责全区人事信息系统规划、建设和人事统计工作;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计划、工资基金管理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工作。

三、公务员管理股    (联系电话:2167129)

    负责全区国家公务员的职位分类、考核、职务升降、职务任免、轮岗、竞争上岗、人员分流、回避、纪律、奖励、惩戒、申诉控告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等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
    指导协调全区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工作;
    负责区直机关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
    负责全区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承办区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
    综合管理全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奖励、考核、惩戒工作;
    承办由区政府、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工作部门奖励的集体与个人的审核、呈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锻炼。

四、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工作股   (联系电话:2167131)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
    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调整工作。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评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工资审批工作和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兑现工资的呈报工作;
    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和派遣到企业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的审批工作;
    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和对被考核人员技术等级的确定及岗位证书的发放工作;
    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工资的兑现工作;管理农林水一线科技人员享受浮动工资及浮动转固定工资的审批工作;
    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工作;
    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中增加离退休费的审核工作;
    负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及工作人员的疾病、健康疗养、工伤、死亡、生育停工期间待遇的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优异退休(退职)待遇、异地安置、工龄认定与更改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公)伤致残的报批工作 。

五、专业技术人员与外国专家管理股     (联系电话:2167134)

    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才的规划、培养工作;
    承办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工作及有关科研经费的资助工作;
    负责在全区实施“县乡村实用人才工程”等工作;审核晋升高、中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参评资格;
    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资格评定、呈报工作,组织执业资格考试报名;
    负责全区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的设置、调整、审核、下达工作;
    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的发放、换证、验证工作及聘(任)用、考核工作;
    审定、确认专业技术人员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负责全区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全区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政策法规的实施;
    负责全区智力引进项目年度计划的审核、报批并组织实施,管理智力引进经费,协调管理全区引进外国文教、经济、科技专家工作和计划审定、项目实施;
    负责来北湖区定居专家的管理,对来北湖区外国专家的宣传工作和活动的组织安排。

六、人才培训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167127)

    负责全区人才的开发、引进、输出工作;
    组织开展人才流动,负责人事代理等工作,为各类人才及用人单位提供社会化服务;
    负责北湖区人才市场的管理;
    负责人才信息网络的建设、维护、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
    依据国家政策承办各类人才的培训工作;
    负责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拟定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区人事干部业务培训和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初任培训的组织、指导工作;
  负责指导全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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